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645号)和《苏州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苏大实验〔2020〕5号),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管制类实验材料严格实行学校统一购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转让、接收和遗弃管制类实验材料。涉及使用管制类实验材料的课题组均应事先向学校提交申购计划,学校审批后统一采购。其中剧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申请计划应在每学期集中提交。
为做好本学期管制类实验材料的集中采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管制类实验材料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均须参加相关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应急技能;使用管制类实验材料的实验室应根据所用管制类实验材料的种类、安全特性、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管制类实验材料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前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保证使用安全。
二、管制类实验材料申购人应为本校在职教职工,全权承担所申购材料使用的安全责任,同时应将相关使用、保存等管理要求告知到涉及该材料的所有人员,领用人员须在领用时和库管老师仔细核对领用品种数量并签字确认,使用地点必须在申请人所在的苏州大学相关实验室内。
三、管制类实验材料申购遵循按需申请的原则,请相关人员根据本学期拟开展实验工作的实际需求,对采购需求和使用计划充分论证后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学校审核后统一采购。
四、管制类实验材料采购申请办法
1. 剧毒化学品、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及处方药
请申请人填写《苏州大学管制类实验材料使用审批表》(附件4)中相应内容后,使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请于9月27日前经申请人、实验室(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管制类实验材料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或提出审核意见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独墅湖一期校区901危化品仓库1101室)。精麻类药品及处方药还需要同时提交纸质的实验方案或电子版的实验方案到邮箱ttzhang1214@suda.edu.cn。
预定订单经我处汇总确认后,统一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后进行集中采购。每学期学校集中采购后,因教学科研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有课题组需要进行补充采购的,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私自购买。
2. 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类化学品
常规易制爆、易制毒类化学品学校危化品仓库常年备货,申请人在采购系统内直接下单后,自行前往独墅湖一期校区901危化品仓库领取。特殊规格的请提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申请,由学校统一采购,不得私自购买。易制爆化学品首次申请需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我处备案。
管制类实验材料采购相关事宜,请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章老师(独墅湖一期校区901危化品仓库1101室),联系电话:65880374,邮箱:ttzhang1214@suda.edu.cn。
特此通知。
相关通知及附件下载: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管制类实验材料集中采购的通知